雇主責任險定義
雇主責任險是幫助企業規避勞動用工的風險,讓企業的雇員在受雇過程中(一般也包括上下班途中),當遭受意外或因患相關職業性疾病導致傷殘或死亡時,對被保險人依法需承擔的醫療費用和經濟賠償責任進行的賠付。 對于企業而言,員工會為企業帶來財富,但是當員工因各種原因造成工傷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發展。 為避免員工發生意外,很多企業都會為員工購買一份保險。曾經在市面上大部分企業都會為員工選擇一份團體意外險。但是熟不知團體意外險只是一份福利性的保險。投保人是員工自己,保障的也是員工自己,并不代表企業對于該員工的賠償。 當下有太多的員工在發生工傷之后,該企業以為走完保險就好了,不料讓員工再起訴又獲得一份企業的工傷保險待遇,這就是典型的不了解保險的性質造成的。 雇主責任險和團體意外險有什么不同 (1)被保險人不同 雇主責任險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為企業,是為企業轉嫁應承擔的員工意外以及職業病費用的風險,是保險公司幫助企業承擔賠付責任;團體意外險的被保險人為企業員工,受益人為員工本人或者員工指定的受益人,保險公司賠付員工后,不能免除企業(雇主)的賠償責任。也就是說,保險公司賠付完之后,企業很有可能還是要賠付員工一部分金額。 (2)保障內容不同 雇主責任險保障的是雇員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或由于工作導致的職業疾病,有的保險產品也可以擴展到非工作期間內的意外保障;團體意外險保障的是雇員日常工作生活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一般不包含員工工作期間發生的意外和職業病的保障。 雇主責任險是一種專為雇主設計,從根本上解決當員工發生工傷的時候,企業對于員工的責任,相比其他類型的保險,雇主責任險無疑更加適合企業。 相比于團體意外險,雇主責任險的投保人是雇主本身。理賠的時候雇主責任險是直接理賠到公司的賬戶,使得員工的工傷賠償是通過企業得到的,從法律上代替企業對員工的賠償責任。 而不是像團體意外險一樣,團體意外險的受益人只能是員工本身,所以理賠的時候也是直接賠償到員工賬戶。某種意義下,團體意外險只是企業給予員工的一份福利。因此,在法律意義上,并不能免除雇主對員工的賠償責任。 企業購買雇主責任險的優勢 (1)一切都為你 雇主責任險的意義在保障雇主、法律責任、交稅納稅上面都對企業有利方面,保障雇主是從員工發生工傷的時候從醫療到傷亡的賠償都是以公司的名義。包括之后的誤工和訴訟費等。 在法律上來說,雇主責任險是一種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可作為一種法律風險的轉移,從根本上解決企業員工因意外事故而產生的民事賠償風險。 關于納稅方面,雇主責任險可以作為一種企業成本的稅前列支,就無需做額外的申報納稅了。 (2)按月繳及時更新 企業現在還有一個比較難處理的事情,那就是關于試用期員工的無奈,因為并不清楚試用期員工是否能長留在企業里。 如果不繳納的話,又害怕出現事故。如果繳納的話,一繳就要繳納一年的。如果試用期員工工作不到一個月就辭職了,那么那些錢也就是白交的了。 而雇主責任險卻不同,我們的雇主責任險是按月繳的,名單可以及時的剔除和添加,方便又準確,操作起來也會很簡單的。 (3)保障沒有社會保險者的權益 短期工、學生工、小時工、季節工等這些企業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的用工形式,企業可以采取雇主責任險的方式防止他們的用工風險。 因為穩定的社保環境下,人身傷害似乎早已遠離職場,真正面臨高險作業的工作越來越少,關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或許已被企業淡忘。但是,古人云“天有不測風云”,雖說能看到的危險越來越少,可員工心理壓力卻與日俱增,中興工程師的跳樓事件、項目經理猝死事件頻發,當“自我實現”的意愿及實現越來越強時,壓力的負面性也會成倍增長。 而員工一旦發生意外,企業損失得力干將是其次,對于家庭的打擊將是致命的。從事保險的朋友講道,他們之前跟蹤的企業大客戶,有30%以上的企業處于非高危行業,但員工的意外讓企業管理者不得不警醒。企業希望幫助員工及家庭,企業出于人道關懷給予補償外,還會發起員工捐款,雖說善意可嘉,但對于某些家庭主力經濟來源的喪失,也只能是杯水車薪。而保險公司提供的商業保險,包括雇主責任險,在分擔員工損益后,對于企業來講,是對善舉的有效補充。 誰都不知道“意外和驚喜”哪一個先到來,可對于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合理降低成本為企業盈利創造條件,是每個企業管理者的追求,但如何有效、合情、合理的保護員工利益,將員工真正當家人,為員工長久負責,而不僅僅停留在口頭上,也是值得企業管理者認真思考的問題。 各位BOSS,了解了嗎?保險方案咨詢熱線17714509319